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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凤凰网报道]: 《美国联邦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法》将作重大的修正形成《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》,将对我国的食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。 2008年,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达52亿美元,再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,出口的总值逾百亿美元。然而,这一良好势头可能将因美国实施《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》而受阻。6月8日,美国首次将《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》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,8月3日提交参议院审议,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。 根据新法案规定,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境外企业必须每年向FDA登记,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。新法案还规定,FDA将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,企业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。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,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,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。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、错误标签的,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,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。